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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09-7-30 19:06:5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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Post by 亞利艾爾;2010830
說到這個,想請教一下。像現在QT 4.5已經是GPLv2 GPLv3 LGPLv2三授權了。如果這個時候QT 4.6開源情況被限制(比如最嚴重的就是不再開源),是不是可以把QT 4.5拉出來再做一個開源的版本繼續使用?
還有一個就是,GPLv2的程序修改后能不能再發佈為GPLv2+LGPLv2?
当前,在有版权法的法律管辖地,版权所有人可以随意变更许可协议,没问题。
Post by zhllg;2010922
开源的东西,一朝开源,永远开源,收不回去的
LGPL -> GPL 可以
反过来不行,因为GPL比LGPL更严格
大体如此,不全对。
版权是产权,和财产权无异,只是标的物不同。
版权所有人,可以按 gentoo 下常说的"选择", 选择自己发布软件的许可协议,包括随时选择变更许可协议。
许可协议是锲约,是您和软件版权人之间的锲约,自生效日起至法定失效日有效;除非当前许可协议有附加说明,版权人变更许可协议不影响已生效锲约。
比如软件 A 以 GPL 发布,您使用了软件 A,您自动 与 软件 A 版权所有人建立锲约;此后,软件 A 版权所有人决定废止 GPL,采用闭源方式发布原软件 A,您与 软件 A 版权所有人之间的原锲约仍有效;如果您愿意,您可以在 GPL 允许范围内再发布软件 A,也可以添加自己的修改后继续按 GPL 发布(按习惯会换名字),但您不能变更许可协议,因为您不是软件 A 版权所有人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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