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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09-7-18 10:35:5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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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来是看热闹来的。
既然提起专利问题,俺近距离接触过好长时间,有必要说两句。
首先,专利是有管辖权限制的,专利只在承认其专利权的特定国家有效,只受一国法律及其加入的国际公约限制。
比如,您有一发明,您在中国申请专利,审查程序走完,您得到专利权,只能在中国领土行使专利权;
要想得到其他国家的专利权,您可以同时在相应国家申请,或通过申请国际专利之后走进入具体国家的程序,这需要大把银子。
再有,中国与美国法律不同:
中国采取先申请原则,且申请前不能公开或只在国家承认的特定场合公开,否则申请必驳回;
美国采取先发明原则,申请前可公开,经常会出现争夺专利权的情况,认定谁先取得发明可是个麻烦事。
(俺个人理解,因为公开与申请的先后问题,很多美国专利是不具有获得中国专利权条件的。)
其次,专利权限制的是盈利性使用,一般个人用户不必担心开源软件的专利问题,这个各国原则一样。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(2000修正) 第十一条 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权被授予后,除本法另有规定的以外,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,都不得实施其专利,即不得[color="Red"]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、使用、许诺销售、销售、进口其专利产品,或者使用其专利方法以及使用、许诺销售、销售、进口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。
外观设计专利权被授予后,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,都不得实施其专利,即不得[color="Red"]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、销售、进口其外观设计专利产品。 商业公司有必要自己规避专利风险。
再有,没必要把 FreeBSD 高高供奉,经历过与 AT&T 法律问题洗礼的 BSD 只是比 linux 遇到法律问题风险小些罢了。
相比 AT&T 对 BSD,SCO 对 linux 的骚扰简直就是笑料。
在专利问题层面风险是一样的,把自己的东西和所有专利文献比对几乎是不可能的,能做到的是尽量减少风险。
简单点说,谁能保证 M$ 的专利都是以 M$ 名义申请?
如果可能,大家脱离现有的法律管辖地,专利自然无效,比如去南极、北极、无国籍的公海船只、月球、火星、深空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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